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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2013年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8-23 10:19:0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减排工作的意见》(郑政〔2011〕64号),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郑州市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年度污染减排责任目标圆满完成,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3〕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为手段,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合理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强化畜禽排泄物治理,加快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畜禽养殖减排目标,推动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荥阳市2013年畜禽养殖业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1927吨、355吨,比2010年分别减少8%和8.5%。

(二)按照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和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畜牧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总量减排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12〕99号),完成全市19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治理任务,5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达到国家减排核查要求。

三、工作要求

国家环保部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明确规定,畜禽养殖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为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五类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污染物排放量之和。决定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的因素有三点:一是市统计局和市畜牧局报送上级部门的上述五类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养殖数量;二是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比例;三是当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新完成治理项目的数量。因此合理控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的养殖总量与新增量、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的比例以及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当年完成治理项目的数量是完成畜禽养殖减排目标的关键。

(一)落实减排责任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本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农业源污染物新增量过快增长。通过不断优化畜禽养殖品种,提高畜禽养殖业的质量;引导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向规模化转变,减少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的数量,到2013年底实现辖区内养殖专业户养殖数量比2012年减少15%以上。合理控制养殖总量,强化畜禽排泄物的治理和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畜禽养殖减排目标。

(二)加强畜禽养殖源头控制

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积极采取干清粪等有效方式减少污水产生量,必须配套建设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贮存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零排放的要求;对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坚决不予审批。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养殖场,要坚决予以搬迁或关闭;对符合选址要求的,要纳入日常管理。

(三)完善治理措施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因地制宜地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处理污染物,包括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方法收集粪便,污水厌氧处理,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有机肥或有机复合肥等方式,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推行清洁养殖技术(生态养殖方式)即立体养殖等方式,根据种养面积合理确定养殖数量。推广垫草垫料(生物发酵床)技术,利用“微生物”转化、降解吸收、分解粪尿污染物,垫料和猪粪尿混合发酵后,直接变成优质有机肥料。

(四)积极开展监测工作

开展对纳入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监督性监测工作,监督其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纳入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并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自行监测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建立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协同联动机制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并实行单独核算。农业源污染减排是整个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是农业源污染减排的关键。因此,全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建立起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相关部门减排责任,分解减排任务,共同推进畜禽养殖减排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农业源污染减排项目资金支持工作。

市农委负责有关畜禽养殖沼气工程项目的指导和推进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和各畜种(五类)养殖数量的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国家半年和全年畜禽养殖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合理控制规模化和专业户畜禽养殖量,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加强畜禽养殖治污技术指导和推广,根据畜禽养殖业年度减排目标每年2月底前拟定年度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清单,制定年度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划,引导和推进畜禽养殖治污工程建设,并负责组织实施,利用各类扶持资金重点向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倾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协助市畜牧局做好各畜种(五类)养殖数量的统计工作,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减排企业按时完成治污工程建设。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建设有关环保服务,加大环保专项资金对畜禽养殖减排项目的支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小区)环保日常监管及畜禽养殖减排监督考核工作。

对不能按期完成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治理和减排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和重点治理企业,将依据我市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的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对未完成污染减排年度目标任务的企业,实行建设项目“企业限批”。

(二)加强调度,强化考核。

市环保、农业和畜牧部门定期对畜禽减排项目工程进展及运行情况进行调度,联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违法排污及存在严重环境隐患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责令限期整改,强力推进项目减排治理设施及早建成投运,形成减排能力。

(三)严格环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

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纳入排污总量指标预算管理体系,将新建项目排放总量指标与污染减排工作情况挂钩,在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分配核定时坚持多减多核、少减少核、不减不核的原则;建立农业源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新闻媒体部门要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重要性,为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荥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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